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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實施意見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產教融合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7〕95號),進一步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促進教育鏈、人才鏈與產業鏈、創新鏈有機銜接,全面提升人力資源質量,經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圍繞“四個著力”,發揮優勢打好“四張牌”,深化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促進人才培養供給側和產業需求側結構要素全方位融合,培養大批高素質創新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產業體系,為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匯聚發展新動能、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逐步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程度,健全多元化辦學體制,全面推行校企協同育人,用10年左右時間,組建一批省級產教融合專業聯盟和省級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開展一批產教融合建設試點,需求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健全完善,人才教育供給與產業需求重大結構性矛盾基本解決,形成教育和產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的發展格局,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產業升級的貢獻顯著增加。

二、構建教育和產業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一)同步規劃產教融合與經濟社會發展。將產教融合發展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區域發展、產業發展、城市建設等專項規劃和重大生產力佈局,將教育優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項政策,統籌優化教育和產業結構,同步規劃產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二)統籌職業教育與區域發展佈局。依托國傢戰略,優化職業教育佈局,支持鄭洛新“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群圍繞產業集群調整職業教育結構,打造全國重要的先進制造業職業教育基地。加強貧困地區職業學校建設,推動各地職業教育園區與產業集聚區緊密對接。支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專業和特色院校、專業建設,促進職業教育差異化發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促進高等教育融入國傢和區域創新體系。發揮高等教育對國傢和區域創新中心發展的支撐作用,健全高等學校與行業骨幹企業、中小微創業型企業緊密協同的創新生態系統。加快鄭州大學、河南大學“雙一流”建設,創建一批國傢級創新平臺,支持高等學校建設高水平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創業平臺,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四)推動建立與產業轉型升級相適應的學科專業體系。適應現代產業體系構建需要,建立緊密對接產業鏈、創新鏈的學科專業體系。圍繞我省轉型發展攻堅和戰略新興產業佈局,大力發展電子核心基礎部件、智能制造裝備等10個新興制造業相關學科專業,積極培育壯大航空及冷鏈物流、跨境電子商務等8個新興服務業產業急需的學科專業,優化傢政、健康、養老、文化、旅遊等社會領域專業,加強智慧城市、智能建築等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相關專業建設。適應新一輪科技革命及新經濟發展,促進學科專業交叉融合,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加快推進新工科建設。發揮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品牌優勢,加大航空應用型人才培養力度。依托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設一批產教融合學科專業點,組建若幹省級產教融合專業聯盟。(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財政廳等有關部門)

(五)以需求為導向調整人才培養結構。推進教育“放管服靜電機推薦|靜電機推薦廠商”改革,發揮市場機制配置非基本公共教育資源作用,強化就業市場對人才供給的有效調節。健全專業供需預警和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引導院校重點設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產業的相關專業。新增研究生招生計劃向承擔國傢重大戰略任務、積極推行校企協同育人的高校和學科傾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

三、強化企業重要主體作用

(一)拓寬企業參與途徑。鼓勵企業依法參與舉辦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堅持準入條件透明化、審批范圍最小化,依托省網上政務服務平臺,細化標準、簡化流程、優化服務。開展職業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公辦民助”、“民辦公助”等改革試點,允許企業以土地、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依法參股、入股或與職業院校共建產業學院(二級學院)、實訓基地、創新基地等並享有相應權利。支持公辦職業院校與企業合作舉辦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或二級學院(系部),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可設立為非營利性法人,保持現有投入渠道和支持政策,實行相對獨立的人員聘任與經費核算,確保人才培養質量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

(二)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導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推行面向企業真實生產環境的任務式培養模式。職業學校新設專業原則上應有相關行業企業參與。鼓勵企業依托或聯合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設立產業學院和企業工作室、實驗室、創新基地、實踐基地。(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委)

(三)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鼓勵以引企駐校、引校進企、校企一體等方式吸引優勢企業與學校共建共享生產性實訓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學校建設行業或區域性實訓基地,帶動中小微企業參與校企合作。各級財政可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支持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基地。健全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逐步建立學生實習工作考核與獎補制度,鼓勵各地政府對考核認定符合實習實訓規范的企業給予實習成本補助。企業因接收實習生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支出,按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扣除。企業應當依法依規保障頂崗實習學生或學徒的基本勞動權益並按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規模以上企業要有機構或人員對接職業學校,職業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證實習學生安全。(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稅務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四)以企業為主體推進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支持企業與學校、科研院所合作組建產業(技術)研究院、創新戰略聯盟等新型研發機構和協同創新組織,共建中試和工程化基地、技術轉移機構、創業孵化基地等載體,開展聯合攻關,加快基礎研究成果向產業技術轉化。引導高校積極承接省內企業研發項目,省財政可按照項目實際到位資金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完善財政科技計劃管理辦法,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牽頭申請的應用型工程技術研究項目原則上應有行業企業參與並制定成果轉化方案。完善高等學校科研後評價體系,將成果轉化作為項目和人才評價的重要內容。企業委托學校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省、市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支持高等學校創新成果和核心技術產業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知識產權歸屬和利益分享機制。(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稅務局)

(五)強化企業職工在崗教育培訓。深入推進全民技能振興工程,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培訓制度。企業應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提取教育培訓經費,確保教育培訓經費60%以上用於一線職工。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要求。鼓勵企業完善職工繼續教育體系,對參加培訓提升技能等級並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職工予以獎勵或補貼。加強產能過剩行業轉崗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將不按規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訓經費並拒不改正的行為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納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責任單位:省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稅務局)

(六)發揮骨幹企業引領作用。積極引導帶動各類企業依法參與校企合作,建立把規模以上企業開展校企合作情況納入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報告制度。發揮國有企業示范帶頭作用,依托其設備和技術優勢,為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學生提供高質量的實習實訓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繼續辦好做強職業學校。鼓勵各級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企業辦職業學校。(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四、推進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改革

(一)將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礎教育。制定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方案,將動手實踐內容納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強學校勞動教育,開展生產實踐體驗,組織開展“大國工匠進校園”活動。鼓勵有條件的普通中學開設職業類選修課程,組織學生到職業學校實訓基地開展教學實踐活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二)推進產教協同育人。堅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的辦學制度,采取工學交替、訂單培養等培養模式,推動企業和職業院校專業共建、基地共享、教材共編、課程共擔、師資共訓。職業學校實踐性教學課時不少於總課時的50%。積極開展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逐步擴大試點規模,研究制定學徒制工作規范,明晰學校、企業和學生三方權利義務關系。(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總工會)

健全高等教育學術人才和應用人才分類培養體系,提高應用型人才培養比重。支持高水平綜合性大學和特色骨幹高等學校加強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為學生提供多樣化成長路徑。加強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緊密圍繞產業需求,強化實踐教學,完善以應用型人才為主的培養體系。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產學結合培養模式改革,增強復合型人才培養能力。(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

(三)加強產教融合師資隊伍建設。支持企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到學校任教,允許職業院校、高等學校依法依規自主聘請企業工程技術人員和能工巧匠擔任兼職教師並確定兼職報酬。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產業教師(導師)特設崗位計劃。改進高校教師職稱評審辦法,針對基礎研究、應用研究等不同類型分類建立評價標準。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辦法。依托省級“雙師型”“一體化”教師培養培訓基地和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加強“雙師素質”教師隊伍建設,認定一批省級職業教育教學專傢和“雙師型”教師。職業學校要嚴格落實新任教師“先實踐、後上崗”和定期實踐制度,專業教師每兩年專業實踐的時間累計不少於兩個月。(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四)完善考試招生、就業等配套改革。全面落實“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改革方式,深化單獨考試、對口升學、技能拔尖人才免試等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對不同生源的選拔方式,適度提高應用型本科高校招收職業教育畢業生的比例。創造平等就業環境,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招用人員不得對職業院校畢業生設置歧視性條款。(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

(五)加快學校治理結構改革。建立健全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理事會制度,鼓勵引入行業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推動學校優化內部治理,充分體現一線教學科研機構自主權,積極發展跨學科、跨專業教學和科研組織。鼓勵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設立產教融合管理、協調和服務機構。(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

五、促進產教供需雙向對接

(一)強化行業協調指導。充分發揮省行業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指導委員會作用,支持其開展人才需求預測、校企合作對接、教育教學指導等服務,建立行業就業狀況年度發佈制度,推動行業內知名企業、產業集聚區等與骨幹職業院校緊密對接,在協同育人、實訓就業、技術服務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

(二)建立健全職業教育集團運行機制。鼓勵行業骨幹企業聯合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組建職業教育集團(聯盟),實現專業鏈與產業鏈對接、教學過程與生產過程對接、專業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重點建設10個省級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推動職業教育集團向實體化、法人化方向發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規范發展市場服務組織。鼓勵各級政府、行業企業、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通過購買服務、合作設立等方式,積極培育市場導向、對接供需、精準服務、規范運作的產教融合服務組織(企業),支持其利用市場合作和產業分工,提供專業化服務,構建校企利益共同體,形成穩定互惠的合作機制,促進校企緊密聯結。(責任單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四)創新教育培訓服務。充分發揮河南省職業教育大數據平臺功能,匯聚區域和行業各類產教供需信息,建設產教融合公共服務平臺,提供精準化產教融合信息服務。大力發展“互聯網+教育培訓”,支持職業院校、企業、社會組織整合校企資源,開發數據化產業技術課程和職業培訓包,支持職業院校開展網絡教育,實現優質課程資源共享。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向行業企業和社會培訓機構購買創新創業、前沿技術課程和教學服務。(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

(五)健全社會第三方評價。積極支持社會第三方機構開展產教融合效能評價,健全統計評價體系,監測評價結果作為績效考核、投入引導、試點開展、表彰激勵、項目支持的重要依據。(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六、完善政策支持體系

(一)實施產教融合發展工程。支持一批中高等職業學校加強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術技能實訓設施。支持省級示范性應用技術型本科院校加強產教融合實訓環境、平臺和載體建設,支持一批普通本科高校面向產業需求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建設。支持鄭州大學、河南大學“雙一流”建設,加強學科、人才、科研與產業互動,推進合作育人、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二)落實財稅用地等政策。省財政要積極整合職業教育資金,重點支持產教融合學科專業點、產教融合實習實訓基地、“雙師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和國傢、省產教融合試點工作,各地也要加強資金統籌,加大支持力度。深化省屬本科高校和職業院校生均撥款制度改革,合理擴大學校經費管理自主權。鼓勵高等學校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和考核評價制度,自主決定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和獎勵方案。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科研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不納入單位工資總額基數。對於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免征所得稅,超過500萬元以上的部分減半征收。落實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有關財稅政策。企業投資或與政府合作建設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建設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通過劃撥方式供地,鼓勵企業以出讓、租賃方式取得土地。鼓勵各地通過落實國傢和省建設規費減免政策、返還老校區資產置換地方收益等方式,支持產教融合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稅務局、國土資源廳、科技廳,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三)強化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支持產教融合項目,積極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支持產教融合項目建設。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適合產教融合項目特點的多元化融資品種,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資本市場進行股權融資,發行標準化債權產品,加大產教融合實訓基地項目投資。加快發展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鼓勵保險公司對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保險專門確定費率。(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人行鄭州中心支行、河南銀監局、證監局、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

(四)開展產教融合建設試點。支持具有代表性和較強改革意願的城市、學校、企業積極爭取國傢產教融合建設試點。結合我省重大戰略佈局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遴選5個左右省轄市、縣(市)和50個左右骨幹職業學校、企業開展省級產教融合建設試點,重點在校企合作、職教集團、產教聯盟、混合所有制辦學等方面先行先試。對深度參與校企合作、取得突出成效、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的企業,各級工業和信息化、科技、發展改革等部門在技術改造、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科學研究等項目建設上予以優先支持,財政、稅務部門按規定給予相應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稅務局,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

(五)加強國際交流合作。鼓勵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優質教育資源,開發符合省情的校企合作人才培養和協同創新模式,合作開發具有國際水準的專業教學標準和優質課程,建設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加強與職業教育發達國傢的合作,開展“雙元制”“培訓包”“教學工廠”等人才培養模式本土化改革探索。鼓勵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參與配合“一帶一路”建設,推動一批應用型本科、職業院校與企業結對聯合培養國際化應用型人才,服務我省國際產能合作和企業“走出去”。繼續辦好產教融合發展戰略國際論壇。(責任單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

七、組織實施

(一)強化工作協調。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發展改革、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密切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同聯動,推進工作落實。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加大對重點任務、重點項目和試點工作的督促推進力度。

(二)營造良好環境。做好宣傳動員和輿論引導工作,大力宣傳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的先進事跡,弘揚工匠精神,叫響“中原大工匠”品牌。加快收入分配、企業用人制度以及學校編制、教學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不斷提高創新型、技術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引導形成學校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企業重視“投資於人”的普遍共識,營造全社會充分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產教融合的良好氛圍。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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